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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简章

来源:发布时间:2022-08-05 16:05:11

为适应工作需要,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6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行政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6.无纹身,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7.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任务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办公室岗位:3名。

(二)工作任务

主要从事消防办公室文字材料等工作。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珠江路236号)。

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反面标注名字。

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信息。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因弃权或被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笔试、面试。笔试以命题形式进行,重点考验文字表达以及电脑常用软件操作使用等内容;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进行考察,了解应聘人员专业素养、举止仪表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授予消防文员相应等级。

1、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薪资第一年为每月32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每年根据考核情况递增,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2、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且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3、按要求着被装,佩戴专用标志服饰,非因公外出不得穿着制服。

4、消防文员签订的合同期限为5年;期满后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商定是否续签。

5、消防文员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登记。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仅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其他单位一律不予授权。

3.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身健康管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县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境外返回人员、疫情重点防控地区返回未满14天的以及近14天有发热症状未痊愈的要主动报告。

4.网上自行阅读《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要求

5、本简章由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22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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