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聘招考 > 综合招聘 > 临沂

平邑县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2-07-26 19:36:00

为规范全县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平邑县社会各界公开选聘6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遵守宪法法律,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以及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信用良好;

(三)关注政府法治建设、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四)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具有行政执法监督所需的基本法律知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优先),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上、七十周岁以下,时间精力能保障工作需要。

二、选聘范围

优先从平邑县范围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律师、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基层自治组织、新闻媒体、党政机关人员等各界人士中选聘。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不在选聘之列。

三、选聘方式

(一)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县人大、县政协,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推荐。

(三)县司法局发出定向邀请。

四、选解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8月5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填写后,将纸质版申请(推荐)表于截止日期前交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二)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五天。

(四)聘任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司法局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证书、《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为二年,可以连续聘任,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五)公布

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六)解聘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1.受到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以及有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2.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泄漏秘密等行为的;

3.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

4.主动提出不再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

5.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被解聘的,县司法局将予以公告,注销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证书、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

五、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了解和关注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情况,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协调、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活动;

(四)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

(五)办理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六、报酬表彰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聘任机关不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支付报酬。对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积极履职、成绩突出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司法行政部门可以给予通报表彰。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9-4223578

地 址:平邑县莲花山路71号

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docx

平邑县司法局

2022年7月26日


Copyright © 2018 山东人才就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智顺网络 鲁ICP备18058204号-1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临沂远中塑业 佛山宏政陶瓷 临沂市塑料行业协会 山东富盛液压 山东清风网业 高尔夫慈善分会 奇特工具 环星建材 法仁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