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山东省省属公费师范生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沂水县省属公费师范生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 8月26日(星期四)早上6:00
地点:沂水县沂新中学操场内(沂水县体育馆南邻)
二、体检人员:2021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见附件1)、2021年沂水县省属公费师范生(见附件2)。
三、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面试通知书(公费师范生仅带身份证即可)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
2、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按违纪处理。
3、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请所有考生自备小信封,将所有通讯工具装入信封,并在信封封面写上附件1或附件2中的组别、姓名及几部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8、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10、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1、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12、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缴纳体检费350元(请自备现金、零钱)。
13、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前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见附件3,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公费师范生贴近期免冠照片即可),所有项目要填写完整、无涂改,体检日期统一填写8月26日,体检当天交体检工作人员。
14、为体检方便,女性受检者建议不要穿裙子、连体袜。
15、考生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防疫措施。参加体检的考生须科学佩戴医用口罩。
16、各位考生看到以上通知后,请以真实姓名加入“2021年沂水县公开招聘教师交流群”,并按照“报考岗位+姓名+出生年月+收到通知”格式发送确认信息。
群二维码:
咨询电话:0539—2276339
附件: 1、2021年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预分组
2、2021年沂水县省属公费师范生体检人员名单
3、事业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考生填写页)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