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2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15日—5月18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通过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截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10:00开始,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基本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人文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试讲范围为学前教育阶段的相关内容,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教学水平、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歌曲演唱和电子琴演奏。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准考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④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收取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规定,新聘用人员按控制总量内人员有关规定管理。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