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现将递补人员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详见附件1
二、测评时间、地点
签到时间:2026年4月9日15:00
测评时间:2026年4月9日15:10
测评地点:山东德仁四方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厚德楼103会议室)
三、其他事项
1、进入心理素质测评范围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
2、现场收取心理素质测评费60元。
3、心理素质测评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测评纪律,不得由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4、若考生自愿放弃心理素质测评,请致电工作人员,并填写《放弃心理素质测评声明》(附件2)。
咨询电话:0534-2636200
附件:1.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递补人员心理素质测评名单
2.放弃心理素质测评声明
德州市公安局
2026年4月9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