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结合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简章如下: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时,招聘单位可以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招聘条件 报名情形: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应聘大专岗位辅警的,其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但入职后三年内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应聘辅警的,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与报名相符的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认定,无法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聘用要求); 5.具有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7.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优先聘用情形 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 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 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 退役军人; 4. 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 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三)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违反辅警管理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含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民警察所在的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我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名条件。 待遇说明 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分类的薪酬制度,试用期满后月平均实发工资约4800元(含年终绩效考核工资),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报名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与岗位信息在 “厦门思明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思明分局二楼大厅(地址:思明区厦禾路678号); 2. 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1份[事先在网上下载,并按范本模式规范认真填写完整(含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login.chsi.cn); (5)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失信被执行情况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全国法院范围内失信被执行情况。 (7)本人无犯罪证明材料。 (8)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报名无效),材料不齐全、格式不正确或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考试安排 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岗位3需加测写作)相结合的方式,体检前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一)笔试 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60分。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社会常识、公安知识、《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步和纵跳摸高。跑步每人最多可测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纵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1000米和纵跳摸高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最后一天。 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测试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 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岗位招聘人数小于等于5人,则按1:3比例安排面试,如岗位招聘人数大于5人,则按1:2的比例安排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四)心理测试 应聘者在进入体检环节前应进行心理素质测评(需个人自费),测评结果作为是否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综合成绩总分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与考察政审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 体检医院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并统一组织。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无效。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费用需个人自费。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主管部门视情组织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二)考察政审 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考察政审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思明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编号,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心理测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以依次递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视情进行递补。 (二)聘用 对公示过程中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合同签订前与上一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提供证明,无法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及合同签订后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应接受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视报名情况必要时将对报名对象进行单位间或岗位间调剂,报名对象在报名时应明确表明是否接受调剂;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招聘具体考试通知、考试成绩通过微信群通知。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2日内向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对评分标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四)本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负责解释。招聘期间咨询电话:358331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 1.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1-1.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范本) 2.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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