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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134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发布时间:2024-05-14 10:33:4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立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4年5月17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可最迟于考察或体检阶段出具并提供。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4年5月17日前落户)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4年5月17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134名(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介绍信见附件3)。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报名地点: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ang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2024年5月2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考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3日16:00

缴费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准考证打印:2024年6月13日9:00-6月16日9:3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及时下载打印《2024年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时间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计划情况,将在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二代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已取得毕业证的提交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聘用合同)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7日之前取得);

4.《2024年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应聘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

7.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介绍信》;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10.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初审结束后,汇总审核情况,向社会统一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9:00-11:00(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综合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包括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医德医风,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护理、药学、中医四类分别命题;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根据报考岗位不同分别由梁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发放《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聘)、解聘、借调和调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为县级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相关待遇

报考梁山县中医院岗位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后,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享受梁山县中医院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享受梁山县中医院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八、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坚持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招聘工作由梁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在梁山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梁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应聘政策咨询电话:县人民医院0537-7306533,15206726638;县中医院0537-7335889,19653797156。监督电话:0537-7322703。

附件1:2024年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报名介绍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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