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法治兰陵建设,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党政一体化法律顾问团队,根据《兰陵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兰陵法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通过报名、审核、面试、考察等程序,经常务会研究决定,拟聘任下列人员为兰陵县法律顾问团成员,现予公示。
人员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名):
王学广 山东鼎元律师事务所
车 磊 兰陵县委政法委员会(公职律师)
刘洪涛 兰陵县公安局(公职律师)
李文彬 上海瀛泰(临沂)律师事务所
李 洋 北京市盈科(临沂)律所
杨新亮 山东一品律师事务所
吴传峰 山东坤都律师事务所
吴继涛 山东瑞纳律师事务所
宋诗晓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张文策 山东兰陵律师事务所
张生磊 山东一品律师事务所
张学凯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
张献文 山东瑞纳律师事务所
苗桂华 山东鼎元律师事务所
苗 硕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周 南 山东一品律师事务所
胡松涛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
黄 巍 兰陵县公安局(公职律师)
董文登 兰陵县司法局(公职律师)
董 波 北京市盈科(临沂)律所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任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兰陵县司法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0日(共5天)。
联系电话:0539-5120556
联系地址:兰陵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兰陵县文峰路中段)。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