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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兰陵县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1-01-04 14:35:49

为优化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不断创新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对全县各部门(单位)法律顾问进行统筹选聘管理使用,根据《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和《兰陵县法律顾问统筹选聘管理使用工作暂行办法》(兰陵政发〔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将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名。

二、选聘对象

面向全省法学学者及各级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特长,具有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和工作能力,执业3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

(四)熟悉兰陵县情、社情、民情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五)严格遵纪守法,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熟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规划建设、房地产、土地征用、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

(七)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填写《兰陵县法律顾问报名表》一式2份,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其他证明个人能力或担任法律顾问经历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2021年1月11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到兰陵县司法局。

(二)审查。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业内成绩、所属团队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进行资料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组成专家组进行面试,并考虑专业、行业比例等因素,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经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任的法律顾问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聘任。拟聘任法律顾问人员经研究后予以聘任,颁发证书,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

四、其他

报名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面试及考察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兰陵县司法局,联系人:钱庆云,联系电话:5120556。《兰陵县法律顾问报名表》可登陆兰陵县县政府网站进行下载。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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